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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。
(3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。
(4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。
(5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。
(6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。
(7)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。
(8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。
(9)不遵守法律法规底线、社会主义制度底线、国家利益底线、公民合法权益底线、社会公共秩序底线、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的“七条底线”要求的。
(10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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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内部保障制度、信息安全保密制度、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,严格审查所发布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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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一:
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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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机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二、
“九不准”:即原信息产业部《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信部电【2007】231号)定义的九不准信息标准:①政治性新闻信息;②危害国家安全、社会稳定的信息;③泄露国家机密的信息;④与国家现行政策、法律和法规相抵触的信息;⑤涉及色情淫秽的信息;⑥涉及封建迷信的信息;⑦开办赌博的信息;⑧内容虚假或已失效的信息;⑨有损社会公德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。
三、
“五大类”:即公安部(公通字【2005】77号)文件规定严格禁止的五大类信息:①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信息;②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、传授犯罪方法的信息;③非法销售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、走私车、毒品、迷魂药、淫秽物品、假钞假发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信息;④发布假中奖、假婚介、假招聘,或者引诱、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信息;⑤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以及含有其他违反宪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内容的信息。
四、“诈骗信息”:即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文件中对诈骗信息的规定,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五、我单位所发布的信息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、政策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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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我单位在联网测试、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,保证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,不对华信云通信业务平台、电信运营商通信网、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。不得向任何网络发动任何形式的攻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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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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